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201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测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山东化工学院化工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检测评价制度,推动学校体育的科学发展,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二、组织与管理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潘慧
副组长:沈威
成 员:徐朝阳 牛挺胜 张 弛 苑光宇
姜利波 姚秋月 王佃庆
领导小组职责是督促体育课规范教学,结合测试标准加强学生体质训练,组织人员开展学生体质达标测试工作,督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做好测试工作的有效协调、合理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测试、录入等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测试小组
组 长:徐朝阳
成 员:牛挺胜 张 弛 苑光宇 姜利波 姚秋月 王佃庆
学生会体育部学生若干名
测试小组职责是负责制定测试方案,合理安排测试时间、场地、器材;按照方案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测试,负责测试成绩的收集、数据整理、数据录入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单的打印,及时上报数据。
三、测试工作
(一)测试范围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所有在校、正式注册的1-2年级的普通大学专科学生。
(二)测试项目
男子: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女子: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80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
(三)测试办法
采用预约与指定时间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合理、协调安排;第一阶段,按照体育教研部统一工作部署,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第二阶段预约测试,因故在第一阶段未能测试且已履行请假手续者安排的补测时间段内进行补测。
(四)测试时间与场地
1.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为:9月开学后军训完至11月底,测试大一、大二两个年级所有学生(不含中职和继续教育)。
测试小组根据学校教学、实习、等各项活动安排再制定具体的测试时间,体质测试前一周时间内,会在校微信总群进行发布。
2.测试场地:
50米、800米、1000米项目在体育场跑道上进行测试;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引体向上项目在足篮排体育场或其它指定场地进行测试。
四、成绩管理与相关规定
(一)测试成绩管理
测试数据由体育教研部输入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定学生成绩。
(二)测试成绩相关规定
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三)申免、请假与补测
1.申免
对因身体缺陷、慢性病、心脏病、先天发育不良等疾病或不适宜参加规定项目测试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填写《体质健康测试免测申请》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上交体育教研部经批准后可以免予《标准》测试。附件1
2.请假
因病临时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提交请假条,出示医院证明,体育教研部核准,可不参加本次测试,但须按照指定时间进行补测。
3.补测
因身体原因、教学活动、实习安排或其它的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质测试的年级、班级、专业或个人,应在测试前两天向体育教研部提出申请,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按照指定补测时间安排进行补测。
五、测试纪律
(一)准时守信
各个院、系、年级、专业的班长、体育委员应积极负起责任,按照测试方案规定的时间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测试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二)证件有效
测试同学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本人学生证两证或经体育教研部认可的,加盖院系公章的或其它合法证件,未带证件不许参加测试。
(三)诚实守规
在测试过程中出现替测、舞弊、故意损毁测试场地器材、扰乱测试秩序等恶略行为的学生,测试员有权取消其测试资格和测试成绩,并按照《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等有关学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体育教研部。
基础教学部 体育部
2019年9月1日
附表1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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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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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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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院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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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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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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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体育教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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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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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部门意见 |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
注: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家长签字”由学生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