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教体艺[2014]3号文件制定我院体测免测规定如下:
(一)对因残疾并办理残疾证等相关证件的学生给与免测处理。
(二)有重大心脑血管疾病(先天心脏病等疾病需要出示三甲医院的诊断病历确诊书等)、慢性病,并办理慢性病证等相关证件的学生给与办理免测
(三)、腰椎间盘突出需III级以上的学生给予免测,韧带撕裂需II级 以上的学生给与免测。
有以上伤病的学生需下载附表《免测申请表》填写,带着住院出院报告单、确诊书到校医务处签字盖章,给予免测。
(四)、意外骨折申请免测的学生请出示住院、出院报告书、拍片子里的诊断书,给予学生12—24个月免测,如内有钢钉钢板,免测时间延长到取出钢钉钢板后三个月。
(五)、内科手术(如阑尾炎等)需要住院出院报告书,开刀出院后给予6-15个月恢复期(具体情况看病例以及医嘱),微创手术出院后给予6-8个月恢复期(具体情况看病例以及医嘱)
(六)、崴脚、扭腰等较轻伤病不给予免测,可申请缓测,给予两周修养期,需日后补测!
(七)、如有问题,请到体育教研部(4202)找老师咨询
因免测申请书会录入学生档案,故申请免测时请慎重!!!!
附表1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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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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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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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院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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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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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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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体育教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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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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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部门意见 |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
注: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家长签字”由学生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