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 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 导意见》(教科信〔2024〕2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 号,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4〕19 号,以下简称《行动通知》)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宣传《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行动通知》精神,重在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重在抓好贯彻落实执行,重在遵纪明规守底线,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强化学术不端问题治理,构建健康的学术生态,培育创新文化,涵养优良学风,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
1.各院(部)、各处室应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 抓好本单位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各院(部)、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牢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把科研诚信建设 与科研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各院(部)要成立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单位教学与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的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小组,建立人才培养、科研学术、学生管理、基层党建等领域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教育
2.各院(部)、各处室党政领导班子要召开 1 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一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学习资料见附件1),研究制定有关落实举措,主动公开做好宣传。
3. 面向本单位、部门全体师生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附件2),通过专家辅导、集体研讨、个人自学、典型案例 警示等多种方式,警示教育师生遵纪明规守底线,严防学术不端 行为发生。
4.组织本单位、部门全体教师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 作出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强化科研诚信意识。
(三)规范工作程序
5.各院(部)、各处室组织学习《山东化工职业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范案件受理和调查程序,明确各类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惩处标准。
(四)严查不端行为
6.各院(部)、各处室对于发现的学术不端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并按照程序配合学校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五)强化监督管理
7.组织本单位、部门全体教师签订学术成果发表诚信承诺( 附 件4),并要求教师、学生在学术成果发表后一个月内将全部署名作者知情承诺书(附件5)、实验场所和操作人员、原始数据等信息报教务科研处存档备案。
三、工作要求
各院(部)、各处室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 理工作,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攻坚行动结束后,各院(部)、各处室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着力构建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请各单位于 6 月24 日下班前将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科研诚信承诺书及签订时候的照片、学术成果发表诚信承诺书交给田丰硕老师,署名作者知情承诺书等材料按学术成果发表时间于一个月内交给田丰硕老师。
附件:1.科研诚信专题研究学习文件
2.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汇总表
3.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
4.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学术成果发表诚信承诺书
5.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学术成果发表署名作者知情承诺书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2024年6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