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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潍坊市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10-15 15:50   审核人: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教体局,市教育局滨海分局,经济区教 育服务中心,驻潍各高校,有关直属单位,市属各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 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推进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展示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潍坊智慧”“潍坊经验”,经研究,现组织开展 2024 年潍坊市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驻潍高校、中职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综合高中)、技工院校、普通中小学、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改革创新成果要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突出改革性、创新性,从小处入手,把为什么改革创新、具体做法、取得的成效,复制推广的价值意义等写透写实,要言之有物, 切忌泛泛而谈。已在国家级、省级、市级获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二、评选方向

1.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

2.突出高质量、特色化发展,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

3.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科教融汇。

4.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教师资队伍水平。

6.深化职业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7.深化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企业走出去。

8.数智化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9.其它有关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成果。

三、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各申报单位须在规定限额(见附件 1)内择优推荐。各县市区(含市属各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校、职教研究机构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驻潍高校、市直学校及职教研究机构由单位直接推荐。成果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其中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主持并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作出主要贡献;主要完成单位应是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团队成员不超过 3 人。

2.评选认定。组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提出获奖成果等级建议。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市教育局高教职教科。

3.公示。评审结束后,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对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成果拟获奖名单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布。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情况,报市教育局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2024 年潍坊市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成果奖申报书》(附件 2)和《2024 年潍坊市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 3),连同佐证材料的 Word 版和加盖公章的 PDF 版于 10 月 25 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张国杰,电话:8265522,邮箱:zhangguojie_jky@wf.shandong.cn。

附件:1.2024 年潍坊市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成果奖推荐数量表

2.2024 年潍坊市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成果奖申报书

3.2024 年潍坊市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潍坊市教育局

2024 年 10 月 8 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潍坊市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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