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优秀教师的通知》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
2.无师德失范和违纪违法等问题,近5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业绩突出,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获得 2次优秀等次,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的优先推荐;
4.符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优秀教师的通知》中所规定的其他推荐条件;
5.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已获得“山东省优秀教师”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不再参评。
二、评选步骤
(一)广泛发动。以二级院部为单位,每个教学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参选。
(二)逐级评选。为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采用教学单位、学校两级评选模式。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厅文件要求,严格遵循评选范围和推荐人选条件,公开评选出2名推荐人选(其中本单位人选至多1名),于8月12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名单报学校组织人事处王雪永。
2.组织人事处将各单位推荐人选按推荐票数排序汇总后,结合推荐人选档案审核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和工作业绩提出推荐建议,由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1名推荐人选。
3.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组织上报。
三、报送材料要求
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上报省厅的优秀教师人选,需按省厅通知要求提报推荐审批表 (附件3)、《推荐对象汇总表》 (附件5),并完成线上系统填报工作,提交审核。上述推荐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 ,用A4纸打印,同时报电子版。其中个人事迹要真实、丰富,有感染力,能全面展现参选人的先进事迹。
报送材料联系人:王雪永,电话:18264615278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4年8月11日
附件 1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申报单位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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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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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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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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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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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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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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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证件照)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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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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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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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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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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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高校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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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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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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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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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经历 |
(学习经历从高中后填起) |
何时何地受过何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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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迹 |
(另加附页,3000-5000 字,须有典型事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