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修订)》(山化院发[2024]85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教研[2024]125号)等文件要求,教务科研处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经部门报送、教务科研处审核、 结果公示等程序,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二级学院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

二、职能部门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 2024年度科研工作,分析自身优势与不足,制定2025年度科研工作计划,明确科研目标和 任务,确保科研工作有序推进。
教务科研处
2025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