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考勤秩序,提升工作效率,根据《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考勤和假期管理办法》及《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薪酬管理办法》,组织人事处就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到时间
教职工应使用钉钉系统在规定时间内(上午 8:10 之前、下午班车发车前 20 分钟后)进行签到和签退,组织人事处在核对时以每天两次打卡时间为准。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的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补办请假手续。
二、实施措施
1.获聘中级及以上教学型教职工,在不影响学院(部)正常工作情况下,每月可申请 2 天调休。
2.获聘中级及以上教学管理型、辅导员型及辅助系列教职工,在不影响部门(学院)正常工作情况下,每月可申请1 天调休。
3.取消每月 2 次补卡机会,未按时打卡者须办理请假手续。
4.组织人事处每月审核教职工打卡记录,统一对违规情况做如下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卡的教职工,每次扣除 1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未打卡教职工,每次扣除 20 元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天无打卡记录者,按照《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薪酬管理办法》扣除三天基本工资。
5.每学期对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考勤情况进行通报。
三、其他事项
1.调休时间可跨月累加,在当年 12 月 31 日自动清零;当月工作不足 15 日的,不享受调休。
2.因学校统一安排的会议、活动或班车延误等客观原因错过打卡时间的,经核实后不予扣款。
3.利用系统漏洞打卡作弊的,追缴违规所得薪酬,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
4.周五下午乘坐淄博班车的教职工(非齐鲁教学团队),需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的按正常考勤执行。
5.齐鲁教学团队教职工考勤按齐鲁教学团队要求执行。
6.请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负责人高度重视考勤管理工作,制定本部门(学院)的考勤制度,确保考勤工作的顺利实施,考勤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中。
7.本通知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组织人事处
2025 年 3 月 31 日